为进一步落实《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规范兰州职业技术学院招标采购行为,尽快组织开展各类项目招标采购工作,现公开邀请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中登记备案的招标代理机构到我单位参与报名,前来报名的代理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参与报名的代理机构须提供:
(一)资格证明等相关材料
1. 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4. 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复印件);
5. 近三个月内单位人员的社保缴费记录(复印件);
6. 近三年任意一年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二)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基本情况、办公场所设施及面积、人员数量及构成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公司业绩
近三年内招标代理业绩(证明材料以委托代理协议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四)招标代理工作服务方案
根据政府采购项目具体情况,配备专门的项目组开展工作,应配有熟悉国家及省内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及具有招标经验的人员开展工作。
(五)服务承诺
三、本次服务合同期:一年
四、报名要求:
凡有意参与者,请将以上资料,装订成册(加盖公司鲜章),按顺序排列后密封,并在封面处标注本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报名资料份数为一份,按照规定时间递交至兰州职业技术学院综合楼801会议室。
递交材料地址:兰州市安宁区刘沙公路37号(兰州职业技术学院总校区);
资料递交时间:2022年6月8日14:00点。
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0931-7619761;
注:递交后的资料将不予退还,本次邀请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恕不接受。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5月30日